魏英杰:避免成龙捐楼 政府可否回购

2013年04月10日02:54  京华时报 微博

  本报特约评论员魏英杰

  既然这些古民居当初是因为地方未尽保护之责而流出,如今花钱回购也算是花钱买教训,否则怎么让人看到当地政府的诚意。

  近日,成龙发微博称,打算将自己20年前购买的10栋安徽古建筑中的4栋捐赠给新加坡一所高校。他还称,几乎有冲动想把其余6栋也捐给对方。

  成龙所购古建筑,实为徽州古民居。多年来,这些徽派建筑一直躺在仓库里“成为白蚁的食粮”也没人说三道四,成龙一说要捐出去,却惹来物议。眼下,安徽省文物局有官员表示:“如果是文物,是不允许流出国门的。”黄山市政府也回应称,愿意提供最好地块,最精湛工匠和技术以及相关经费支持,迎接古建筑回家。

  在我看来,成龙收藏的古民居能否捐给国外,关键只看一点,即所有权属于谁。如果属于成龙,成龙就拥有无可置疑的处置权。这些古民居是否属于文物,固然可能影响其交易的合法性,但如果成龙购买这些古民居时已属文物,他是怎么买到手的?这些古民居被拆解堆放仓库多年,为何一直无人提出追回?

  有专家透露,早些年由于地方财政拿不出钱保护,对于应当列为文保单位的皖南古民居,区县一级都不敢全部列入,甚至还从名录中取消了。可见,正是当地政府保护不力,才导致古民居外流。至于这些古民居当时是否被人钻政策漏洞而收购,只要手续齐备,责任并不在成龙。

  这些年,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,不知有多少文物古建毁于一旦,更不知有多少老房子惨遭强拆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成龙当年买下这些古民居,何尝不是一种保护?现在,当地政府认识到古民居保护的迫切性,投入数十亿元实施“百村千幢”保护利用工程。很难说,这不是当地重新发现了古民居的商业利用价值。由此,当地要避免古民居流出国门,是不是可以考虑掏钱回购?

  有人或许会问,既然成龙本就想捐给新加坡的大学,为何不能捐回“原产地”?这是因为,前者乃公益行为,而捐回原籍后,则可能变味沦为商业行为,被当地拿来作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道具,这种担心并非没有可能。再者,既然这些古民居当初是因为地方未尽保护之责而流出,如今花钱回购也算是花钱买教训,否则怎么让人看到当地政府的诚意。

  无论这些古民居最终命运如何,此事都提醒我们,保护传统文化遗产,也要依赖社会力量和个人的积极参与。当初如果不是有些民间人士看到徽州古民居的价值,进而购买收藏,如今说不定已经见不到这些体现传统之美的古建筑了。

  相关报道见今天A21版

(原标题:避免成龙捐楼政府可否回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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